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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理化检验设备一批(超级微波消解仪)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苏州市

苏州市,招标公告,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理化检验设备一批(超级微波消解仪)招标公告,招标单位: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30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30 00:00
来源站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理化检验设备一批(超级微波消解仪)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代理机构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1683000.00 元
预算金额
1683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2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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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理化检验设备一批(超级微波消解仪) JSZC-320500-CJZB-G2026-012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CJZB-G2026-0123 项目名称:理化检验设备一批(超级微波消解仪)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叁仟元整(¥:.00) 采购需求: 序号 设备名称 采购数量 备注 1 理化检验设备一批 (超级微波消解仪) 1套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所有产品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原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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