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12月—2027年11月)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市,招标公告,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12月—2027年11月)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代理机构: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30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30 00:00
- 来源站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12月—2027年11月)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
- 苏州海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135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135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0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12月—2027年11月) JSZC-320591-SZHQ-C2026-002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HQ-C2026-0027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12月—2027年11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其中空气标准站约15万/站点、青剑湖VOCs(109项指标)25万/年、胜浦街道VOCs(56项指标)20万/年。 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保障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稳定运行,加强质控管理,提高数据质量,强化子站管理,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和各项综合决策提供稳定有效的数据,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现就园区6个空气自动站委托第三方全托管运维工作开展政府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1日—2027年11月30日;具体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所明确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