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环卫所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苏州市,招标公告,城区环卫所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招标单位: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代理机构: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7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7 00:00
- 来源站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城区环卫所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 招标单位
- 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
- 代理机构
-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1072138.00 元
- 预算金额
- 1072138.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9 14:0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城区环卫所物资采购项目 JSZC-320582-JHYZ-G2026-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9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JHYZ-G2026-0010 项目名称:城区环卫所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7.2138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7.213800万元 采购需求: 1.城区环卫所根据实际需求所需更换一批汽车轮胎(含安装)、一批液压油、一批扫帚、一批各类扫毛和扫盘。2.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到位并按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供货方式: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进行分批交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