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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苏州市

苏州市,招标公告,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招标单位: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7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7 00:00
来源站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1500000.00 元
预算金额
1500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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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582-HYJS-G2026-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9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HYJS-G2026-0018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进行报价,各项套餐包的单项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收费单价的60%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诊后疾病精细化管理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付金额累计达到合同签订金额(以先到情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最近有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投标人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6.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提供声明函);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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