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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安局存储服务器建设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苏州市

苏州市,招标公告,张家港市公安局存储服务器建设采购公告,招标单位: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发布时间:2026-10-26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6 00:00
来源站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公安局存储服务器建设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张家港市公安局(机关)
代理机构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
招标金额
4050000.00 元
预算金额
4050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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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公安局存储服务器建设 JSZC-320582-JZCG-G2026-003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JZCG-G2026-0039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公安局存储服务器建设 预算金额:40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05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内容用于规范化管理应用场景,包含 6 台云存储服务器、3 台千兆交换机、1 套云存储管理配套软件及服务、1 套云存储智能运维配套软件及服务和1套业务管理平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建设及调试工作。自本项目终验合格后(以双方验收报告签订日期为准),提供3年维保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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