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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新村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苏州市

苏州市,招标公告,彩虹新村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招标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6-10-26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6 00:00
来源站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彩虹新村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招标金额
2876544.00 元
预算金额
2876544.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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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彩虹新村物业服务项目 JSZC-320500-JZCG-C2026-028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0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C2026-0288 项目名称:彩虹新村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7.654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7.654400万元 采购需求: 彩虹新村物业服务项目。彩虹新村小区为宅基地、国有土地组合开放式新村,建筑面积为35200m²; 坐落位置:吴中区郭巷街道彩虹路,分南北区,小区共有36幢,186户;地面车位10个,无地下车位,车位总共10个,小区住宅均为宅基地三层多层,无电梯。 项目交通:彩虹新村属于开放式小区,小区共有14个出入口,郭新西路4个出入口,彩虹路两侧8个,南北西侧各1个进出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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