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四院扩建工程-智能化二标段更正公告(二)
苏州市,更正公告,吴江四院扩建工程-智能化二标段更正公告(二),招标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代理机构: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8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8 00:00
- 来源站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吴江四院扩建工程-智能化二标段更正公告(二)
- 招标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江苏祥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45.00 元
- 中标金额
- 50.00 元
- 预算金额
- 45.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2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9-XHXM-G2026-0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江四院扩建工程-智能化二标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0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与投标截止同一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00开始(北京时间)。 3. 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7:30(北京时间)。 4. 前附表序号:第10项序号误标为“1”,更正为“10”。 5. 全文采购方式表述:统一为“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中标”;删除“招标小组”“磋商小组”“响应文件”“成交”“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等竞争性磋商程序表述。 6.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通知期限:由“至少5日前”改为“至少15日前”;不足15日的,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7. 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主体:资格审查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8. 第二章第5条(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材料范围):注(1)改为5.3.1至5.3.7必须提供,5.3.8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注(2)5.4.1至5.4.10必须提供,另增5.4.11至5.4.13按情形提供并明确未提供后果。 9. 投标无效情形:重列六类法定无效情形,并补充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10. 实质性条款标识:删除章节标题上的“★”,改为在实质性条款处标注:第二章第5条、前附表第5项、第8项、第五章“八、付款方式”“十、交货期限”“十二、质保期”;并明确“★”“▲”“■”三种标识的含义。 11. 废标、终止条款:不再援引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规定,改按公开招标的废标、终止规则执行。 12.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