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湖路站停车场建设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采购更正公告
苏州市,更正公告,珍珠湖路站停车场建设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采购更正公告,招标单位: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3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3 00:00
- 来源站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珍珠湖路站停车场建设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采购更正公告
- 招标单位
- 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7-JJXG-G2026-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珍珠湖路站停车场建设工程新能源充电桩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评分办法(四)投标人综合能力2中投标单位实力比较:(1)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市高新技术企业得1分。不重复得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主体为投标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主体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1分,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主体为投标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主体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拥有新能源交通工具相关充电器、充电控制中心、充电方法及装置、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控制方法相关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同一设备多项专利、不同设备相同专利均不重复计分,提供专利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专利证书证明材料主体为投标人的,加盖投标人公章;主体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 更正日期:2026-10-2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