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智选 交易信息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苏州法院电子卷宗存储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政府采购 苏州市

苏州市,更正公告,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苏州法院电子卷宗存储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招标单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16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16 00:00
来源站点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苏州法院电子卷宗存储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标单位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
2026-11-02 00:00
完整正文、联系方式、附件及原文需登录后查看。 登录查看完整详情

公告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00-SZCH-G2026-004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苏州法院电子卷宗存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五、项目实施团队要求”内容更正为: 为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工作,要求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实施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1人,负责跟踪推进项目工作和问题的协调落实;要求具备信息系统、系统规划、信息安全、终端与业务相关等方面的技术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管理经验; 技术负责人1人,负责项目具体实施技术方面工作,要求具备网络工程、系统集成、信息系统、系统分析等方面的技术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实施团队成员配备不少于3人,要求具备数据库、网络工程、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人员现场保障等,能够顺利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投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项目团队,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名单,在中标后不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改。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团队(要求5人及以上,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实施团队成员3人)名单,否则视为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现更正为:自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开标信息现更正为: 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10-1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解放东路488号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