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吴中鸿途建甪直淞南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苏吴国土2025-WG-12号地块)跟踪审计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招标公告,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吴中鸿途建甪直淞南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苏吴国土2025-WG-12号地块)跟踪审计的采购公告,招标单位: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9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9 00:00
- 来源站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吴中鸿途建甪直淞南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苏吴国土2025-WG-12号地块)跟踪审计的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
- 苏州市吴中鸿途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4.00 元
- 预算金额
- 4.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9 00:0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吴中鸿途建甪直淞南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苏吴国土2025-WG-12号地块)跟踪审计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YZ2026-GQ-WZ-G-029号 2.项目名称:吴中鸿途建甪直淞南高标准厂房项目一期(苏吴国土2025-WG-12号地块)跟踪审计 3.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壹佰壹拾陆万叁仟柒佰零贰元陆角叁分(¥.63元),以苏价服(2014)383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序号10的第一款”的“基本收费”的 70% 计取。 最高限价:以苏价服(2014)383 号《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序号10的第一款”的“基本收费”的 70%为最高限价。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招标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跟审项目完成。 二、项目介绍: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资格条件: (1)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2)咨询服务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3)项目的造价控制跟审单位与监理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