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局大院电梯专用设备维护服务的采购公告
苏州市,招标公告,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局大院电梯专用设备维护服务的采购公告,招标单位:苏州市公安局,代理机构: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15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15 00:00
- 来源站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市局大院电梯专用设备维护服务的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
- 苏州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323675.00 元
- 预算金额
- 323675.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0-26 00:0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市局大院电梯专用设备维护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交易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网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2026-Q-C-064 2.项目名称:市局大院电梯专用设备维护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323675.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陆佰柒拾伍元整(¥323675.00)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市局大院电梯专用设备维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项目介绍: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合格供应商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3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情况介绍 市局大院电梯专用设备维护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