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日报社所属的海门滨江街道映园小区地下车位982号租赁权竞价公告(第二次)
南通市,招标公告,南通日报社所属的海门滨江街道映园小区地下车位982号租赁权竞价公告(第二次),发布时间:2026-10-09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09 14:59
- 来源站点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 南通日报社所属的海门滨江街道映园小区地下车位982号租赁权竞价公告(第二次)
- 招标金额
- 0.20 元
- 预算金额
- 0.20 元
公告内容摘要
竞价公告 根据招租方南通日报社的委托,受托方江苏华林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10月20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20日16时止(延时竞价除外,以系统实际显示时间为准)通过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对南通日报社所属海门滨江街道映园小区地下车位982号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公开挂拍( 一、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 标的名称 交易类型 坐落位置 租赁面积(㎡) 海门滨江街道映园小区地下车位982号三年租赁使用权 车位招租 海门滨江街道映园小区地下车位982号 12.46 租赁期限(年) 租赁起拍价(元/年) 经营业态要求 优先承租事项 三 8187 无 无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车位招租为国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出租,本公司披露的面积数据仅供参考。承租方竞价前须对出租车位实地查看和咨询,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面积误差等为由提出调整租金或反悔。招租方按车位现状出租,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成交后不得反悔。 3.拍卖成交后,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车位的现状办理交付手续,租期起止时间以《车位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租金标准不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以合同为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于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前一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 4.承租方严禁利用出租车位从事伴有噪声、异味和废水等污染的项目,不得经营、生产、加工可能对周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造成安全隐患和各种环境污染的项目,确保不得影响邻里工作、生活和交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涉及危险的、污染的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标的必须由承租方自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变相转租,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6.租赁期内的安全由承租方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