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扬州市,招标公告,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单位: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0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0 00:00
- 来源站点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采购项目(二次)
- 招标单位
- 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截止
- 2026-11-11 00:00
公告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J-2026-032 项目名称: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蔬菜采购项目(二次) 预计年采购金额:共分2个包招标,其中A包(团餐用)约人民币400万元/年,B包(酒店用)约人民币400万元/年。供应商可多包兼投,允许兼中,请各供应商按所投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蔬菜具体采购量以采购方需求为准,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保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供货地址:扬州冶春食品生产配送股份有限公司(物港路10号) 合同履行期限:A包2年,B包1年,起止时间待合同签订时明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