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东北片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化改造提升工程—排水防涝设备采购(一期)采购公告
盐城市,招标公告,亭湖区东北片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化改造提升工程—排水防涝设备采购(一期)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亭湖区东北片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化改造提升工程—排水防涝设备采购(一期),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代理机构: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7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7 18:52
- 来源站点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 亭湖区东北片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化改造提升工程—排水防涝设备采购(一期)
- 招标单位
-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 代理机构
- 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600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600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7 09:0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亭湖区东北片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化改造提升工程—排水防涝设备采购(一期) JSZC-320902-HTGC-G2026-002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2-HTGC-G2026-0021 项目名称:亭湖区东北片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化改造提升工程—排水防涝设备采购(一期)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采购需求: 亭湖区东北片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系统化改造提升工程—排水防涝设备采购(一期),主要内容包括拖拽式一体化水泵、柴油机水泵。(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全部货物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