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村卫生室心电检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五)
盐城市,招标公告,大丰区村卫生室心电检查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五),项目名称:大丰区村卫生室心电检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理机构: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7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7 17:52
- 来源站点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 大丰区村卫生室心电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
-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江苏昱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2886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2886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7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大丰区村卫生室心电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904-JSYF-G2026-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4-JSYF-G2026-0018 项目名称:大丰区村卫生室心电检查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8.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39.60万元,(便携式心电检查设备7000元/台、数字式心电检查设备16000元/台、动态心电检查设备13000元/台、单导动态心电记录仪3300元/台)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便携式心电检查设备、数字式心电检查设备以及动态心电检查设备采购以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