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招标公告,盐城市公安局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单位:盐城市公安局,代理机构: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时间:2026-10-20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0 15:26
- 来源站点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 盐城市公安局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
- 盐城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
-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 招标金额
- 6031800.00 元
- 预算金额
- 60318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1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JSZC-320900-JZCG-G2026-007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投标人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ZCG-G2026-0073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大数据交通指挥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3.1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3.18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采购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