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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镇江市

镇江市,招标公告,丹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丹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丹阳市公安局,代理机构: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2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2 17:02
来源站点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丹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
丹阳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1800000.00 元
预算金额
1800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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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丹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JSZC-321181-DYWX-G2026-002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12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G2026-0022 项目名称:丹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及标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00元,投标人清单及明细报价表中各项单价不得超过对应单项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为加强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统一采购换发辅警制服,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制作、运抵、卸货至采购人指定位置,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上述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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