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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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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招标公告,【兴化市】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项目名称: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招标单位: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10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10 00:00
来源站点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名称
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
招标单位
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兴化市大垛镇盛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
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331384.76 元
预算金额
331384.76 元
投标截止
2026-10-2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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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1202603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已由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兴化市2025年度耕地占卜平衡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通知(兴自然资发[2025]4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化市大垛镇盛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兴化市大垛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天正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化市大垛镇盛吴村 2.2建设规模:计划资金:447.55 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12026037501 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 大垛镇盛吴村河塘回填土石方工程 33.138476 30日历天 2.4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采用五三二原则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后付至审核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付至审核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贰年后根据审核结果结清,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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