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泰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研究院合成生物公共平台设备采购(二次)
泰州市,招标公告,【泰兴市】泰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研究院合成生物公共平台设备采购(二次),项目名称:泰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研究院合成生物公共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单位:江苏味来科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10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10 00:00
- 来源站点
-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 泰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研究院合成生物公共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 招标单位
- 江苏味来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509500.00 元
- 预算金额
- 5095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0-30 00:00
公告内容摘要
泰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研究院合成生物公共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泰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研究院合成生物公共平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3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兴市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研究院合成生物公共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限价:50.95万元 4.采购需求:精密天平、高压灭菌锅、恒温培养箱、离心机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供货到位,并保证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完成培训并交付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特殊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的核心产品:高压灭菌锅、离心机。投标人须具有核心产品的供货业绩。注:a、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是投标人的业绩不予认可。b、核心产品的品名可以不完全一致,但必须是同一类产品,否则不予认可。C、可以不是一个合同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