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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涟水县工挂[2026]19号)

招标公告 土地矿产 淮安市

淮安市,招标公告,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涟水县工挂[2026]19号),项目名称:2026GY21,发布时间:2026-10-27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7 00:00
来源站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2026G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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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涟水县工挂[2026]19号 经涟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涟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6GY21 县经济开发区兴旺路南侧、盐河路西侧 22333.32 工业 1.30≤容积率 建筑密度≤60% 绿化率≤7% 40 230 230 10(万元) 1、宗地编号:2026GY21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库房、附属设施等 投资强度:4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涟水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 项目符合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住建、规划、环保等主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1、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县关于集约、节约用地的相关要求。2、投资项目必须符合省、市、县环保要求。3、投资项目必须符合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条件。4、投资项目必须持有与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签订的投资监管协议或招商引资合同。5、竞得人在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本次出让的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6、上述地块采取“土地出让合同+产业投资监管协议”出让模式。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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