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淮安市,招标公告,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单位: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10-19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19 00:00
- 来源站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0804-JSFP-G2026-0009
- 招标单位
- 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
- 招标金额
- 1791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1791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09 14:0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804-JSFP-G2026-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09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4-JSFP-G2026-0009 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9.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9.1万元 采购需求: 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