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淮安市,招标公告,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单位: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发布时间:2026-10-16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16 00:00
- 来源站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0800-JZCG-G2026-0071
- 招标单位
-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
- 招标金额
- 450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450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06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JSZC-320800-JZCG-G2026-007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06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G2026-0071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50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食堂劳务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续签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