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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的公告

招标公告 交通工程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的公告,招标单位:)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8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8 18:00
来源站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关于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的公告
招标单位
)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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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连发改备〔2026〕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连云港区马腰作业区一港池1-4#泊位后方场地,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既有的103库、203库,新建船体车间、综合车间、联调车间及值班室等配套设施,满足船体分段建造,船载设备的维修、电气设备的拆检、工件的机加工等使用需求,新增年产能6艘电动拖轮。 项目总投资为5779.71万元,工程费用4658.54万元人民币。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共划分1个标段,即QGCZX标段,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预决算审核)工作。 2.3服务期: 全过程咨询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对应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b、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信息系统投标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填报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须完成过一项对应施工造价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水运工程项目管理(或代建)项目业绩或者水运工程监理项目业绩; 3.1.3人员要求: a、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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