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关于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招标单位: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7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7 17:00
- 来源站点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关于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公告
- 招标单位
- 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
公告内容摘要
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已由连发改备〔2026〕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鸿云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港纯电动拖轮产业示范基地扩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连云港区马腰作业区一港池1-4#泊位后方场地,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既有的103库、203库,新建船体车间、综合车间、联调车间及值班室等配套设施,满足船体分段建造,船载设备的维修、电气设备的拆检、工件的机加工等使用需求,新增年产能6艘电动拖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各专项设计(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设计专篇)及船体车间、综合车间、联调车间、辅助建(构)筑物工程、室外管线、给排水与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环保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临时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等的施工(不包括行车和光伏采购)。 2.3计划工期 2.3.1总工期为240天。 2.3.2重要节点工期: a、收到业主通知25天内提供勘察成果并通过评审; b、收到业主通知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c、开工后180日历天内完工,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①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和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各个施工区的施工顺序,并提前5日报业主管理机构审核,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②开工准备要求:质量监督受理后3日内开工; ③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