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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养护运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四)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连云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养护运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四),项目名称:连云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养护运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单位:连云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代理机构: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6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6 17:42
来源站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连云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养护运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招标单位
连云区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连云港云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1560000.00 元
预算金额
1560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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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连云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养护运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3-YJGC-C2026-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0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3-YJGC-C2026-0011 项目名称:连云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养护运营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6万元。报价超过此价格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需求: 连云区污水处理站维修养护运营服务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对连云区老街、宿城、连岛、高公岛1号、高公岛2号、黄崖,共计6个污水处理站点及辖区内所有雨、污水提升泵站、连岛负压站设备运维、雨、污水管网等进行维修养护运营服务;详见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三)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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