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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城区部分公园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灌南县城区部分公园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项目名称:灌南县城区部分公园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单位: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代理机构:江苏润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6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6 16:52
来源站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灌南县城区部分公园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
灌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代理机构
江苏润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1300000.00 元
预算金额
1300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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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灌南县城区部分公园保洁服务项目 JSZC-320724-RBGS-C2026-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06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4-RBGS-C2026-0005 项目名称:灌南县城区部分公园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30万元/年,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灌南县城区口袋公园保洁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第一年服务期内月度考核平均得分达到85分及以上,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被有效投诉拒不整改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且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年(如因项目考核或预算调整、政府规划政策性需要取消外包等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重新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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