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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灌云县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单位:灌云县人民医院,代理机构:连云港皓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21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0-21 10:42
来源站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名称
灌云县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招标单位
灌云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连云港皓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1440000.00 元
预算金额
1440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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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灌云县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23-JSHF-C2026-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05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3-JSHF-C2026-0001 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空气净化系统维保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4万元,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灌云县人民医院手术室、供应室、ICU净化系统维保,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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