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批次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批次采购公告,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批次,招标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6-10-12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12 16:12
- 来源站点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批次
- 招标单位
-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金额
- 152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152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04 10: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批次 JSZC-320700-JZCG-G2026-01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04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6-0120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务用车采购第二批次 预算金额:152.000000万元(采购包1:108.180000万元;采购包2:43.82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为满足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日常执法执勤、事故处理、路面管控、便民服务等公务出行需求,全面提升交通管理应急响应与勤务保障能力,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公务用车的更新与购置。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