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招标公告,综合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单位:宿迁沭阳兴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江苏清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31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31 02:15
- 来源站点
-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综合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招标单位
- 宿迁沭阳兴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宿迁沭阳兴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清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947.31 元
- 预算金额
- 947.31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20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综合用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E321301031310975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用房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沭发改备(2026)12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宿迁沭阳兴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宿迁沭阳兴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综合用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清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综合用房改造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沭阳县台州南路东侧、苏州东路北侧 2.3 建设内容:对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室内6300平方米实施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改造,主要包括屋面防水修缮、消防系统改造、水电改造等,同步布设安装智能化系统,实施暖通空调系统升级改造等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对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室内6300平方米实施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改造,主要包括屋面防水修缮、消防系统改造、水电改造等,同步布设安装智能化系统,实施暖通空调系统升级改造等配套设施。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审计结束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947.312959,最高投标限价:947.312959万元 ,高于此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7 招标范围:对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室内6300平方米实施消除建筑安全隐患改造,主要包括屋面防水修缮、消防系统改造、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