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部分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宿迁市,招标公告,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部分固定资产公开转让,招标单位:沭阳县妇幼保健院,发布时间:2026-10-27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0-27 16:52
- 来源站点
-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部分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 招标单位
- 沭阳县妇幼保健院
- 招标金额
- 21400.00 元
- 预算金额
- 21400.00 元
公告内容摘要
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部分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发布单位: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部分固定资产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E321322202610007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关于卫健局申请处置县妇幼保健院部分固定资产的报告》 (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26〕政字1063号)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10月27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6年11月03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挂牌期。 转让方概况 1.转让方名称:沭阳县妇幼保健院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322469674336P 3.所在地:沭阳县苏州东路15号 4.转让方决策文件: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单〔2026〕政字1063号 5.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沭阳县财政局; 6.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 沭阳县妇幼保健院部分固定资产,详见附件。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证(沭阳)资评报字[2026]第0007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沭阳县财政局 评估基准日 2026年7月28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1361元 挂牌底价 ¥21400元 特别事项 说明 一、事项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整体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3.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