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二)
盐城市,招标公告,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采购公告(二),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二次),招标单位: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代理机构: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1-02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2 17:10
- 来源站点
-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 招标单位
- 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 代理机构
- 江苏创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2,15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2,15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23 15:0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JSZC-320900-JSCS-G2026-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内免费下载(供应商必须在苏采云系统中获取采购文件,方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3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CS-G2026-0011 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1.0000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拟对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设备更新:耐压爆破试验机,自动电位滴定仪,X射线荧光光谱仪,电气安全综合测试系统,全自动运动粘度仪,压力脉冲试验机,油液颗粒计数器,超纯水机,水分测定仪等(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采购人有其他要求,供应商应适时进行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