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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北镇高桥安置房及周边污水主管新建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镇江市

镇江市,招标公告,丹北镇高桥安置房及周边污水主管新建工程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丹北镇高桥安置房及周边污水主管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单位: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1-02

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1-02 16:02
来源站点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丹北镇高桥安置房及周边污水主管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单位
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金额
2,295,000.00 元
预算金额
2,295,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13 09:30
完整正文、联系方式、附件及原文在门户详情页提供。 查看完整详情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丹北镇高桥安置房及周边污水主管新建工程 JSZC-321181-ZDDL-C2026-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1-ZDDL-C2026-0009 项目名称:丹北镇高桥安置房及周边污水主管新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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