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力汽配城D2-40、D2-41、D2-42、D2-43、D2-44营业办公房1-3层五年租赁使用权公告
扬州市,其他公告,高力汽配城D2-40、D2-41、D2-42、D2-43、D2-44营业办公房1-3层五年租赁使用权公告,项目名称:高力汽配城D2-40、D2-41、D2-42、D2-43、D2-44营业办公房1-3层五年租赁使用权,招标单位:扬州市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11-03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3 00:00
- 来源站点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高力汽配城D2-40、D2-41、D2-42、D2-43、D2-44营业办公房1-3层五年租赁使用权
- 招标单位
- 扬州市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招标金额
- 238,710.00 元
- 预算金额
- 238,710.00 元
公告内容摘要
高力汽配城D2-40、D2-41、D2-42、D2-43、D2-44营业办公房1-3层五年租赁使用权公告 出租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 高力汽配城D2-40、D2-41、D2-42、D2-43、D2-44营业办公房1-3层五年租赁使用权 项目编号 HJFCQGF2026110002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2026年11月04日08时30分 至 2026年11月17日16时30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项目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HJFCQGF2026110002001 标的名称(坐落) 高力汽配城D2-40、D2-41、D2-42、D2-43、D2-44营业办公房1-3层五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状态 在租 标的面积 1308.0 平方米 挂牌价 23.871 万元/年 租赁期限 5 年 交易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承租押金 2万元 竞价时间 2026-11-18 14:00 竞价方式 一次性报价 其他说明 不得经营餐饮、休闲、娱乐项目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方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7.承租方须按照标的的租金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