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9年市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项目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9年市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9年市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项目,招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代理机构: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时间:2026-11-03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3 16:02
- 来源站点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9年市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项目
- 招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代理机构
-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金额
- 5,10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5,10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24 10: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9年市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项目 JSZC-320700-JZCG-G2026-014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4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6-014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2026-2029年市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项目 预算金额:5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目前共有公务车30辆。运行服务主要为保障连云港市税务局日常公务和执法执勤用车需求,配合采购人做好车辆运行保障绿色低碳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的加油、清洁、送修、送检等运行保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能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