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东关街东门西南侧空地招租公告
扬州市,其他公告,扬州市东关街东门西南侧空地招租公告,项目名称:扬州市东关街东门西南侧空地招租,招标单位:扬州市名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1-04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4 00:00
- 来源站点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东关街东门西南侧空地招租
- 招标单位
- 扬州市名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18,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18,000.00 元
公告内容摘要
扬州市东关街东门西南侧空地招租公告 出租单位 扬州市名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扬州市东关街东门西南侧空地招租 项目编号 YZSCQGF2026110006 挂牌起止日期(报名起止日期) 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18日16时00分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项目终结 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YZSCQGF2026110006001 标的名称(坐落) 扬州市东关街东门西南侧空地 标的状态 空置 标的面积 10.0 平方米 挂牌价 1.8 万元/年 租赁期限 3 年 交易保证金金额 0.2 万元 是否有原承租人优先权 否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承租押金 无 竞价时间 2026-11-19 10:00 竞价方式 加价竞价 其他说明 年营业额超过1.8万元时,超出部分按15%额外收取租金。经营项目为共享童车。 交易条件 1.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资产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及出租方管理要求,经营活动应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经营项目为共享童车。 3.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空地转租、分租或以其他形式实际变更承租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5.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区域非主体结构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方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如因地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租赁区域的主体结构及空间布局,如需要改变租赁区域的结构、装修或设置对租赁区域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由承租方进行复原。 7.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经营项目为共享童车。 8.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