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淮安市,更正公告,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单位: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发布时间:2026-11-04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4 00:00
- 来源站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0804-JSFP-G2026-0009
- 招标单位
- 淮安市淮阴区城市管理局
公告内容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804-JSFP-G2026-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阴区城管局扫雪除冰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9日14点00分” 现更正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0日9点0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四、具体标准:价格部分(37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7分” 现更正为:“四、具体标准:价格部分(3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四、具体标准:技术部分中技术参数(29分):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全部满足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所列条款的得29分;加▲的技术指标为重点指标,每满足一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其他技术指标每满足一项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人需提供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制定的偏离情况表,加▲项技术参数需提供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送检的、由国家认证认可的(具有CMA或CNAS标志)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现更正为:“四、具体标准:技术部分中技术参数(32分):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全部满足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中“二、技术要求”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