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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崇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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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发布时间
2026-11-05 00:00
来源站点
上海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
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310151000260903132014-51378820
招标单位
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
代理机构
上海市崇明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金额
3,080,000.00 元
预算金额
3,080,000.00 元
投标截止
2026-11-18 13:30
完整正文、联系方式、附件及原文在门户详情页提供。 查看完整详情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8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60903132014- 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5126-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上海市崇明区精神卫生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三沙洪路19号精神卫生中心的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及病区等,总建筑面积约11413.25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号 包类别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1 服务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2)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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