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北部医疗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公告
苏州市,招标公告,张家港市北部医疗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公告,招标单位:张家港市中医医院,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汇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1-06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6 00:00
- 来源站点
-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 张家港市北部医疗中心标识系统采购公告
- 招标单位
- 张家港市中医医院
- 代理机构
- 张家港保税区汇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3,00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3,00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27 13: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北部医疗中心标识系统 JSZC-320582-BSHC-G2026-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BSHC-G2026-0011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北部医疗中心标识系统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中医医院申请购置的张家港市北部医疗中心标识系统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深化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7.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