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系统数字家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镇江市,招标公告,丹阳市教育系统数字家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名称:丹阳市教育系统数字家园项目,招标单位: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代理机构: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1-06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6 15:42
- 来源站点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丹阳市教育系统数字家园项目
- 招标单位
- 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
- 代理机构
- 江苏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金额
- 2,884,523.77 元
- 预算金额
- 2,884,523.77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27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丹阳市教育系统数字家园项目 JSZC-321181-DYWX-G2026-002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1-27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81-DYWX-G2026-0026 项目名称:丹阳市教育系统数字家园项目 预算金额:288.45237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7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整合教育数字化基础平台、智能应用创编平台、智能体、教师发展画像、智能研修等模块,构建涵盖数智空间、组织中心、数据中心、AI能力及教研师训、课题管理的一体化区域教育数字家园体系。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上述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