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车查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淮安市,招标公告,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车查控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名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车查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单位: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6-11-06
公告信息
- 发布时间
- 2026-11-06 00:00
- 来源站点
-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车查控系统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0800-JZCG-C2026-0079
- 招标单位
-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招标金额
- 650,000.00 元
- 预算金额
- 650,000.00 元
- 投标截止
- 2026-11-17 09:30
公告内容摘要
项目概况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车查控系统采购项目 JSZC-320800-JZCG-C2026-007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11-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C2026-0079 项目名称: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车查控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人车查控系统采购项目,在原执行音视频管理平台上,新建具有基础信息查询功能、协助轨迹研判功能、预警布控功能、统计分析功能的查人查车协作软件模块,预留省级平台扩展接口,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开发建设30日,运维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下列任一项材料即可): (1)企业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四);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示范格式五); (3)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